鞍山市规划局向社会公开承诺

1、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;
2、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、审批程序、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;
3、向社会公开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、处罚程序、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;
4、实施城市规划“阳光工程”,实行网上审批,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,实行窗口接待、封闭运行、接办分离、限时办结;

  5、限时处理信访案件,对信访、举报等群众反映的规划违法案件线索立即进行分类处理,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;
6、依法行政,勤政廉政,公正办事,优质服务;
7、加强城市发展的科学规划,促进合理布局,节约资源,保护环境,体现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