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处
政风行风向社会公开承诺


按照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《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我处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,具体如下:
一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,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。工作中严格坚持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一切按法定程序办事,一切按法律规定办理。
二、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、城市建设、项目建设服务的意识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开展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 

三、牢固树立调查研究,扎实工作,求真务实的求实意识。对所有的工作,特别是建设项目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,认真分析,做到有的放矢,实事求是,符合实际,满足规划要求。

四、牢固树立与时俱进,勇于探索,大胆改革的创新意识。结合我局审批方式方法的改革,进一步完善程序和制度,提高工作效率,使各项工作有一个大的提高和进步。
五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,勤政为民的廉政意识。深刻理解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的宗旨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时刻自警、自醒、自励。

鞍山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处
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